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零星修缮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为保障医院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我院拟招采一家提供日常零星修缮服务的供应商,欢迎有意向者前来参与投标。
- 项目基本情况
- 采购内容:零星修缮服务
- 预算总价:280000.00元
- 最高限价:280000.00元
- 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 服务期限:28万元用完为止
- 质保期限:不低于一年
- 采购方式:本次采购根据医院内控制度组织采购活动,采用谈判评选(投标人需到现场进行二次报价。评标小组根据招标要求,在满足医院需求、服务质量保证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采购内容
- 采购需求明细详见附件
(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报价时必须综合考虑实际施工时所需发生的各项措施费用;
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所有工程材料的价格均应考虑为“到各个工作面的价格”,施工过程中将不再增加场内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等;
3.各投标单位需严格按招标要求,结合自身实力、当前市场行情和市场风险综合报价;
4.未尽事项以2020版计价依据、招标文件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件为准。
三、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 (云政办发(2022)42号)及《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一)申请人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证明并加盖公章。
(二)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承诺、违约责任、售后服务网点、服务人员、24小时服务电话、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等)。
(三)资料装订: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与副本应编制目录并分别装订成册,并标注正、副本字样,不得采用活页夹。否则,招标人对投标资料因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签章:正副本密封包装后放入同一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公章。所有资料须逐页加盖申请人公章。
(五)报价分为单价和总价。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服务的单价限价,单项报价的总价不得超过11593.00元(详见采购需求明细附件),单价合计金额与总价不符时以单项报价合计为准。超过限价(包括单价和总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报名及投标资料递交要求
(一)报名及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6日9:00时
(二)收件人: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部
(三)收件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白塔路266号
(四)资料开启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16日9:00时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保山市隆阳区白塔路2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0875-2221861
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部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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