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丨职工门诊共济新政策,健康保障再升级

2025-08-11 00:28:42 浏览: 来源: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减轻职工医疗负担,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云南省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已全面实施!政策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建立普通门诊保障机制,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二是调整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增加医保统筹基金规模,增强参保人患病治疗的支付能力。三是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可以在本人近亲属之间共济使用

 

 

具体内容

门诊费用报销扩面

1.普通门诊: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普通门诊费用,可按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

2.起付线降低: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20元,报销比例6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40元,报销比例55%(我院为三级医院,按二级报销比例报销);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60元,报销比例50%。

3.退休人员倾斜:报销比例较在职职工提高10%,体现对老年群体的关怀。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与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共享,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就医费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费用,以及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人共济绑定操作

参保人可以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支付宝”和“微信”搜索“云南医保”平台绑定医保亲情账户。

以“云南医保”APP为例:微信/支付宝搜索“云南医保”小程序,点击首页【个人账户共济定申请】,填写使用人信息并签署承诺书后确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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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运行质控部 马子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