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丨医保结算三重保障为您兜底,医疗救助报销指南

2025-10-06 15:03:48 浏览: 来源: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医疗救助是国家对贫困群体(低保、特困等)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第三重兜底保障,防止患者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发生。来我院看病可以为您三重保障一站式结算,您不用东奔西跑。关于医疗救助,您需要知道:

 

 

 

医疗救助涵盖范围

★医疗救助人群:一类特困人员;二类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返贫致贫人员;三类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深度困难职工;四类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相对困难职工、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医疗费用方面: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及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门诊急诊抢救(含院前急诊抢救)、日间手术、协议期内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保障产生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纳入认定地医疗救助支付范围。

医疗救助合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费用-(基本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

 

 

医疗救助标准

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享受的救助标准为:

★一类人员:无起付线,按照100%比例报销,无年度报销限额;

★二类人员:无起付线,按照70%比例报销,年度报销限额23000元;

★三类人员:起付线2300元,按照60%比例报销,年度报销限额23000元;

★四类人员:起付线5800元,按照50%比例报销,年度报销限额23000元。

 

 

温馨提示

来院就诊时请务必携带社保卡或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以便顺利享受各项医保待遇。

 

 

供稿|运行质控部